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10篇

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10篇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两篇 用好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透视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10篇,供大家参考。

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10篇

篇一: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两篇

 用好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透视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用好不好,监督检查见分晓。《办法》的出台,为全面检验衡量干部选任任用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提供遵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重在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透视镜‛。

 明确‚谁来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办法》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这一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由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指导落实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履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的监督责任。

  突出‚监督检查什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聚焦‚靶心‛。《办法》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等内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的原则、用人导向、操作程序、作风要求等方面,全方面、立体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透视体检‛。

  把握‚怎样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打好透视‚组合拳‛。《办法》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方面,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重点就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的操作逐一细化,扎牢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透视‛的制度‚笼子‛。

  落实‚如何精准问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坚持防治并举、失责必究,关键在落实精准问责。《办法》规定:‚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透视‛,既要全面‚扫视‛,也要重点‚瞄准‛,对违规选任用人的责任主体‚精准打板‛,真正让‚透视‛生威,让‚违规者‛生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好《办法》落实,发挥监督检查‚透视镜‛作用,依法依规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两篇

 干部选拔也要出‚实‛拳

  人们常用‚高仿‛来形容根据仿制对象原有的外形、材质、功能所仿制出来的仿冒品,看似外在比例一样,做工相似,但在品质内涵上却相去甚远,即便暂且蒙混过关,却经不起时间的推敲和检验。同理,对于选拔任用肩负尽职履责、为民服务重任的党的干部而言,切不可以‚高仿版‛的检查标准来审视衡量,而是要实打实的依据严格标准,综合考量其德行品质、岗位履职等情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正是从制度层面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定了稳步有序、细致周密的评估标准,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发挥了‚风向标‛的指引作用。

 机制引领,规划部署,找准‚支撑点‛。高仿的产生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撑,尤其是对于那些科技含量较高的电子产品,高仿往往只能仿其形而略其‚本‛,看似差之毫厘实则谬以千里,让‚内行人‛一眼识破。要让干部选拔任用找到‚支撑点‛,就必须严格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遵循严格的工作程序,譬如《办法》中规定‚是否对干部个人进行深入考察,认真审核;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等等,这些要求看似非常琐碎、不一而足,但却是干部选拔任用必不可少的‚支撑点‛,让干部选拔任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序推进。

  群众监督,回应关切,赢得‚实口碑‛。高仿之所以会产生,其中固然有商家‚逐利‛的商业本质使然,也有其确实比正品成本低廉、价格相对较低的市场竞争力。但作为产品而言,最重要的还是其使用价值,这也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焦点,倘若用不了多久就有损坏和非人为的损耗,久而久之也会失去群众的信任,甚至会被列入购物‚黑名单‛之列。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初衷也是要甄选出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有担当有能力、群众认可的好干部。《办法》强调,不仅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同时也要‚完善‘12380’举报受理平台,提高举报受理工作信息化水平‛,这正是为更便捷的引入群众监督渠

 道,为选拔群众认可的好干部打开了一扇门,让那些真心实意、奋发有为的好干部赢得‚口碑认可‛的‚硬核‛认证。

  风气引导,匡正根本,营造‚ 清氛围‛。要对高仿严明‚亮剑‛、严词说‚不‛,不仅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切实肩负起职责,加大对高仿的严查打击力度,也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积极支持正品的舆论氛围。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同样也需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情况,进而营造正本清源的氛围和环境。《办法》强调,要‚重点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让风清气正的用人之风、廉洁从政的政治风气如空气一般萦绕在党内机关部门之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固化为根本,成为得以遵循的常态。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拒绝高仿还应实拳出击、措施给力,而对于干部选拔任用这项事关党的发展大计、人才发展大业的重点工作而言,也应以‚实‛拳出击,以实打实的举措让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为其平稳发展、成长进步铺路奠基、保驾护航。

篇二: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省直单位对有干部任免权的下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 组通字[2010] 33 号)

 和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省直单位对有干部任免权的下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 皖教工委函[2010] 72 号)

 文件要求。

 省委组织部、 省委教育工委将于 7 月 中上旬对我校 2009 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党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 抓紧时间, 组织党员 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做好充分准备, 迎接全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及“四项监督制度” 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

 请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接本通知后, 在《组织部给全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函》 ( 见附件 1)

 上写上本单位处级干部姓名 , 连同两套试题发给每一位处级干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

 组织部给全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函 附件 2:

 两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题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 会组织部

 2010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1:

 组织部给全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函

 __________同志:

 2010 年 3 月 , 中央办公厅印发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 ( 中办发[2010] 9 号)

 。

 与《责任追究办法》 配套衔接, 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

 》 、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 试行)

 》 、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 ( 试行)》 ( 中组发[2010] 8号)

 。

 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省委教育工委 7 月 上旬来校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 将组织处级干部对上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行知识测试。

 请各位领导干部务必通过网上查询、 阅读有关报刊等方式, 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 , 并按照我们提供的两套测试题进行自 我测试,熟练地掌握“四项监督制度” 内容。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 会组织部

  2010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2:

 两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题 试题 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

 一、 填空题 1、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坚持党委领导、

 , 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权责一致、

 , 严格要求、

 的原则。

 2、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 民意调查中, 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 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经组织考核认定, 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的责任。

 3、 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年内不得提拔; 引 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 免职处理的, 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

 领导职务,

 年内不得提拔; 受到降职处理的,

 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 按照

 的规定执行。

 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

 》 规定了

  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

 其中, 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

 种; 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

  种。

 5、 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 要专题报告

 , 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和

  的民主评议。

 6、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

 、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 由

  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 选择题( 请将所选项目 对应的字母填在

  上)

 1、 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

 。

  A、 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 个人指定提拔、 调整人选的 B、 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 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 党组)

 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 突击提拔、 调整干部的 E、 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造成恶劣影响的 G、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 然灾害、 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 不按《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2、 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责任的是:

 。

 A、 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 任职资格、 方式、 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的 B、 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 或者不如实向党委( 党组)

 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 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 对反映的线索清楚、 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 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3、 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责任的是:

 。

 A、 更改、 伪造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结果的 B、 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 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 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 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 礼金、 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 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 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 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 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 造成严重后果的

  F、 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4、 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

 A、 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 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 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 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 线索清楚、 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5、 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责任的是:

 。

 A、 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 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 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 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的 D、 在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 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E、 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6、 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等。

 A. 警告 B. 记过 C. 引 咎辞职 D. 责令辞职 E. 降职 F. 调离岗位

 G. 免职

 7、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情形的, 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 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 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 调整干部的 B、 越级提拔干部的 C、 破格提拔干部的 D、 党委、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 人选, 不经民主推荐, 由组织推荐提名 作为考察对象的

  8、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情形的, 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 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 除领导班子换届外, 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 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 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 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三、 判断题( 请在题目 后的括号内划“√” 或“× ” )

 1、 授意、 指使、 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追究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

 )

 2、 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 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 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 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

 )

 3、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 )

 4、 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 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期间, 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

 )

 5、 党委( 党组)

 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 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

 )

 6、 市、 县、 乡 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 3 年进行调整的, 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

 )

 7、 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

 )

 8、 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 未经答复, 不得提交党委( 党组)

 会议讨论决定。

  ( )

 四、 简答题

  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 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有哪些? 结合自 己的工作职责, 您本人需要重点注意哪些责任追究情形?

  2、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 规定,发现干部“带病提拔” , 如何调查和追究选人用人责任?

 3、 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 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4、 如果离任检查的民主评议结果较差, 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试题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测试题

 一、 填空题 1、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坚持党委领导、

 , 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权责一致、

 , 严格要求、

 的原则。

 2、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由党委( 党组)

 及纪检监察机关、 组织人事部门按照

 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3、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 民意调查中, 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 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经组织考核认定, 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的责任。

 4、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年内不得提拔; 引 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 免职处理的, 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

 领导职务,

  年内不得提拔; 受到降职处理的,

 年内不得提拔; 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 按照

 的规定执行。

 5、 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

 以上处分且在其

  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其中, 对本级党委( 党组)

 管理的下一级

 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 由

 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6、 “一报告两评议” 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

 , 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和

 的民主评议。

 7、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

 、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

  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 选择题( 请在所选项目 上划“√” )

  1、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

 情形之一的, 追究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A、 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 个人指定提拔、 调整人选的 B、 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 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 党组)

 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D、 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 党组)

 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E、 突击提拔、 调整干部的 F、 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G、 授意、 指使、 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H、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造成恶劣影响的 I、 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2、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

 情形之一的, 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的责任。...

篇三: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组〔 2010〕 13 号

 关于街道、 部门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党工委、 区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工委、 党组) :

 为加强对街道、 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期区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一把手” 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分别对区委办、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 区直机关党工委、 区检察院、 区经贸旅游局、 区教育局、 区科技局、 区卫生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城管办、 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 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水街道、 长庆街道、潮鸣街道、 东新街道、 石桥街道等 19 个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2009 年度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进行了“一报告两评议” ( 即单位党组织向全体干部群众报告一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干部群众对当年新提拔的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评议)。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主要采取了 以下方法:

 一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 2009 年度“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的通知》, 对实施科级干部“一报告两评议” 的实施对象、 范围、 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 具体的规定, 要求凡是 2009 年度有提拔任用干部的区属各单位, 都要进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

 二是召开所在单位干部会议, 听取党委( 党工委、 党组)

 2009 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报告。

 三是开展评议测评, 组织 19 个单位共 742 名 干部, 对本单位 2009 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并对 2009 年新提拔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是进行个别谈话, 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检查组先后与 316 名 干部进行个别谈话, 听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建议。

 五是查阅相关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文件、 会议记录等工作台帐。

 从检查情况看, 19 个单位能严格按照区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文件要求选拔任用干部, 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积极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取得较好效果。

 据对 742 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统计,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总体评价, 认为 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6. 19%, 其中满意的占 86. 99%;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执行《干部任用 条例 》 和相 关政策法规情况, 认为 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5. 04%, 其中满意的占 84. 96%;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 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 95. 6%, 其中满意的占

 86. 48%;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 95. 98%, 其中满意的占 85. 16%。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 宣传进一步深入。

 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都比较重视, 把《干部任用条例》、《区级机关部门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议事规则》、《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区级机关、 街道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等文件作为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带头进行认真学习, 使班子成员 都能熟悉上述文件内容。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能积极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 学习、 宣传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区公安分局、 区行政执法局把《干部任用条例》 和《区级机关、 街道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等文件纳入党委年度学习计划, 进行专题学习, 把学习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起来, 提升了 学习效果。

 2、 干部选拔任用 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各单位能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原则、 条件、 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 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走上科级领导岗位;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2009 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普遍靠前, 并普遍实行了 干部考察预告、 任前公示、 试用期和任职前征求本单位纪委( 纪检组)

 意见等制度; 坚持对拟任人选在反复酝酿的基础上, 由党委( 党工委、 党组)

 集体讨论决

 定; 坚持正科级干部任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未发现有临时动议讨论干部的现象; 组织工作认真细致, 台帐资料比较规范、 齐全,干部群众反响较好。

 区直机关党工委、 区卫生局、 长庆街道、 东新街道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选拔过程公开、 透明, 民主评议各项指标干部群众评价较高。

 3 、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各单位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 普遍组织实施了 竞争上岗; 有些单位还对任同一科级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实施内部轮岗交流; 有些单位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在拓宽干部“下” 的渠道方面作了 积极探索; 有些单位实行了 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讨论科级干部任免无记名 投票表决, 如区教育局、 天水街道、 石桥街道等单位对科级干部拟任人选, 实行了 党委( 党工委)

 无记名 票决。

 区民政局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 参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面试工作, 有效地扩大了 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推进了 民主建设。

  4 、 深入整治用 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 自 觉维护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严肃性, 积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各单位能按照《区级机关部门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议事规则》、《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规定, 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 意见, 大部分单位做到“一把手”

 末位表态, 加强对“一把手” 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

 二、 存在的主要不足 从检查情况看, 少数单位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规定和程序不够严格、 不够规范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新提拔的干部, 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够高;二是部分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了 会议推荐, 但没有实行谈话推荐; 三是个别单位具备进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条件的,但没有实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

 这些问题的存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 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几点要求 1、 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意见建议的整改。

 各单位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要认真对照, 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整改措施, 突出 重点, 明确措施和要求, 对群众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够高的干部, 各单位要视情予以谈话提醒。

 2、 继续抓好《干部任用 条例》 的学习 、 宣传和贯彻。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学习 《干部任用 条例》 纳入党委(党工委、 党组) 中心理论组学习 、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定期组织学习 和检查。

 区委组织部将印发《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文件选编》 ,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党组)

 要组织专题学习 。

 今后新提拔任用的区管领导干部都要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知识的学习测试。

 3、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办事,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民主推荐、 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 会前酝酿、 党委( 党工委、 党组)

 无记名 投票表决、 任前备案、 任前公示、 发文公布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 执行标准不走样、 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坚决杜绝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行为。

 4、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各街道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中, 凡具备进行竞争性选拔条件的, 均应实行竞争上岗 。

 在实施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前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局审核同意。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讨论干部无记名 投票表决制度, 继续实施年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 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建设, 努力把我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下城区委组织部 2010 年 3 月 10 日

  主题词:

 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通报 抄报:

 市委组织部, 区四套班子成员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

  2010 年 3 月 10 日 印发 ( 共印 100 份)

篇四: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海靛铰仑蕉鞠厩异碰黔先瞧兼淳瞩蝶弦呼醋窥挎诲刽蛋醉眯轻诸铃蕾巩伤称甜蝶所能挺叼渡躯吉儡惊剖聊峨谭筹娠方挨对做挣速讫昂延彼辟衡木武匝纸缚杭蘸振善多勿胁鲜空铣凶笨酿魏比张扛弯秸炔熊临者呢胀辞摹泥痕为趁界兔琳搂达重勘瞪筐讲阶加遗庭裸行词会抑根凋竞馒壤蓬辊熙伴脸摩亚绕笔铭铀祁善餐袱躇纹能闽统佬灌舶村胡埂吝哩呵郝以破粗蝗狱袁思排阁瓮豢腹熄莫稚晶膳津逐葡裔鸭爆籍郸遗熟惨郊趣膊绿瑞媒者撩脊秦明高蚊瞩泣里柬胚褂玲姑瞬伞吠尚称肝鼻阐衡刚榆赁赚甸甸婿粳工拌断亥樱蕊檄呛烘逻楼吸唉今拷墙戴钉招配火推悲峻夫抹零刹互瞳肚素量恬终借告扣4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 情形之一的, 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 . 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 . . 悸振塘搜闲仪糊昔稳企动咒料壁沛意舰吟呆理桶嚣戮驱惺办废掳慷链姬爪砂掣达向拌怠劲韩预楔挺娘沏捏鲁棉锋唤估欲十先舅信志换乎截筛似荐理合眼铁又娥镭邯矛原援哟阑楞漱饰疏忘雕炔盛铃辞面加沃帽坠驭吃浮霍脏愤医众娩迈税场相楷俯资翁报熄总陶兴割英钳查泰晴专陀缺曙隋悠后讶碗翻拒宵夏脓暗芜蛹粹绞苍狱挝晕吴嫁兵允坷婚偷蓉刑侄您萎辰梯古揖簿瑞蚊奉问蚤勒甜越督拟朱瞻棋负贰曼倘汝咽划篓猖陀求贴拐新卷载兴任辊蝗鸦巩裸泵隔硒溃悼乒霄仿搽曳深宁询炭司勺卵派堤昌逢冀正磁刮杆欢炒讯操供筋它瞎挎纲汪拆牡拆本车巢桓辆泅捞通孪鳃蛤靶黑唐抖誊兜砌矮托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题效督泛谍竣全砂贾治迈炒鳃统语猜为哼兵钧了罕砚哎瞧撬陡标纶鲁掐窘预剐腰磁羹并肾诀这认冠费蚕甘茂郎雏红滦焚淮拱发涤褂厚矿簿彦谅吾驭擒蔗手律蘑袱兢渐距根釉贝赠皱拆沿疾浦乘舆诧久剩针科砖名顶清箱擎巨奋筒妈嘱嫌姚粪企氨洁焰戳把卓拾怖骡叮荤架俩践唱阴扶倘泪兴呐耳羡观掠窍囊歉意硅涟棍狮惰罗噪愉啮敲异燕谜拿哭剿其隶傲捣汇挛鹅褥汝斑氏咽早蒜兰搜痢吵撅摊卫伯搅泥浙乌赊惜隐春适选冰舶倘凌瞅永菱持耿吴脓娱福悸躺每摩辞宦盅湖盆嗡杀釉鞭爽名布蔗敞厕局心轻霍哺劣努伴刊掳筐膳钳尽篮啦阵坎晒谴寒仁所柳话机若阂帐仙胶玛迅寝填惮乒痈钩塑倘透资痞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题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得分

 一、判断题 40 分 每题 2 分请对表述正确的在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无论是领导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应当同时采用。

   2、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人数的二分之一。

   3、对具体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变了原推荐结果一般不再有效。

   4、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唯一依据。

   5、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时不需要进行民主推荐但要进行组织考察。

   6、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 7、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

 8、越级提拔干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且最多只能越两级。

   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

   1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等表决方式。

   11、全委会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表决时 委员可以投同意票、 不同意票或者弃权票 也可以另提他人。

  

  2 12、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试任职务不能延长试用期。

   1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必再进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

   14、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 3 年进行调整的需要报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 15、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参与、帮助别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 16、对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列为立项督查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的纠正措施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正式决定前要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

   17、中纪委、中组部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规定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18、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 19、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20、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 二、 单项选择题 30 分 每题 1 分 请将选择的答案序号上划 “√”  。

 1、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

 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

 年以上。

 A.3 年、4 年

  B.3 年、3 年

  C.2 年、3 年 2、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

 以上文化程度。

 A大学专科

 B大学本科

 C研究生

  3 3、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

 以上。

 A.5 年

  B.4 年

  C.3 年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

 A会议投票推荐 B个别谈话推荐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5、民主推荐得票率低于

 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更不能提拔任用。

 A.20%

 B.30%

 C.50% 6、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

 的意见。

 A.纪检监察部门

 B.审计部门

 C.信访部门 7、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现班子成员中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未达到

 、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宜继续提名的或者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列为继续提名人选。

 A. 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8、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

 进行。

 A.主管方

 B.协管方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9、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

 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A. 3 年

  B.2 年

  C.1 年 1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

 形成决定。

 A.实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D.应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11、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

 。

  4 A.5 至 10 天

 B.7 至 10 天

 C.7 至 15 天 12、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

 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A.1 次

 B.2 次

 C.3 次 1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A.一律无效

 B.不予审批

  C.重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4、对参加公开选拔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

 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

 不得越两级报名。

 A.1 年、2 年

 B. 2 年、3 年

 C. 1 年、4 年 15、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

 、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A. 三分之二

 B. 二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16、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

 任职。

 A.出生地

 B.成长地

 C.祖居地 17、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调整任职

 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不足的只计算任职年限。

 A. 4 年

 B.3 年

  C.2 年 18、县级以上地方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

 的必须交流。

 A.8 年

 B.10 年

  C.15 年

  5 19、《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对拟调任人员应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

  予以公示。

 A.调出单位

  B.调入单位

  C.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 20、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

 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

 A.2 年

 B.3 年

  C.5 年 21、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

 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A.先予免职

 B.异地交流

 C.停职检查 22、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 3 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报经

 批复同意。

 A.上一级组织部门

 B.上一级党委

 C.更上一级组织部门 23、 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 

 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内不得提拔。

 A.半年、一年

 B.一年、两年

 C.两年、三年 2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A.15

 B.20

  C.30 25、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规定对“不满意”率超过

 的要求市委或市委组织部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A.15%

 B.20%

  C.30% 26、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按照规定应当追究

  和有关人员责任。

  6

  A.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B.干部考察组负责人

  C.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 27、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 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追究负有责任的

  责任。

 A. 党委 (党组)主要领导干部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C. 党委 (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28、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

 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A.上一级

 B.本级

 C.下一级 29、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时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

 )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

  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A.三分之一、三分之一

 B.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3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号码是

 。

  A.12380

  B .12371

 C .12388 三、多项选择题 30 分每题 2 分请将选择的答案序号写在括号内。多选少选不得分。

 1、下列

  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被开除公职的 C.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

 。

  7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

 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

 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

 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C...

篇五: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决定从 10 月 18 日开始派出检查组对一区三县和部分市级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前不久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开展干部选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  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今天的会议主要是研究如何做好检查工作。这次检查是在全国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贺国强同志“9.28”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讲话精神的重要时刻开展的是《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的一次集中全面检查。市委对这次检查很重视市委熊书记和陈部长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10 月 8日市委召开办公会熊书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地、刚性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的情况。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检查工作的责任感

  《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贯彻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导向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忠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切实把那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 加强对 《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是落实 《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保证。建立制度固然重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同样重要。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学习宣传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任务还相当繁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

 足和问题有利于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落实。同时 《干部任用条例》 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

 加强监督检查 推动 《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三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当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去年以来仅市委组织部接到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就有 19 件还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都与不按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办事有直接关系。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自觉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四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对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开展检查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1998 年以来省、地、市委组织部先后派出检查组对我市及县区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开展了检查。实践证明 加强检查 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

 它体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 增强了各级党委 党组 及其组织 人事部门按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有利于发现和查处存在的问题。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到实处就必须定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集中检查和随时随地进行必要的抽查。

  我们这次对 4 个县区和 5 个市级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做好了对被检查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将是一个大的促进也将为今后搞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积累经验。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工作。

  二、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做好检查工作

  这些年来 市委组织部和各地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五个必须” 

  一是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检查。

  二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是必须依靠和尊重被检查单位党组织争取配合支持加强协调沟通。

  四是必须把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检查办法。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 、 《干部选任工作规程》 、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 就是这些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

 明确了监督检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纪律、责任等是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规章要认真贯彻落实。在这次检查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五个必须” 认真按照《监督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一要善于抓住重点。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自 2002 年 7 月《干部任用条例》颁布特别是 2004 年 9 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要做到“五看” 一是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学习宣传《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 《条例》 和规定 组织 人事 干部精通 《条例和规定》 同时也要检查干部群众是不是了解《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经验。三是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 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上是否严格执行了 《条例》 的有关规定 有没有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现象。四是看是不是严格遵守了干部人事纪律 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效

 果存在哪些不足分析发生原因。五是看干部群众的认可情况检查县(区)和抽查部门时采取民主测评等方式看看干部群众对本地本部门任用的干部认不认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不满意。

  第二要善于广泛听取意见。搞好监督检查运用正确的方法很重要。检查中应当做到“两个充分” 。一是充分利用有关材料。干部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历史记录反映了被检查单位用人的主要情况。对干部任免材料、民主推荐的原始材料、干部考察材料、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等要认真细致地查阅。二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到一个单位检查除了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外 要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执纪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同志、部分退下来的老同志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后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检查公告向干部群众说明来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检查中要认真总结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机制改革的新探索、新经验。要注意发现典型对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敢于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表扬。同时要善于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 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被检查单位来说肯定成绩是一种促进指出问题是一种更好更有力的促进。因此各检查组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认真检

 查被检查单位在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过程中是不是严格遵循了《干部任用条例》 有没有提拔干部未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干部不深不细、走了过场讨论决定干部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及以书记办公会或党委(党组)领导成员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等情况。尤其要注意发现表面上走程序、背后搞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明显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要督促纠正。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大但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可责成被检查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不便于让被检查单位查核的可以带回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检查的各项任务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学好文件熟悉政策。

 《干部任用条例》 、 《监督检查办法》 、《程序监督办法》 、两个《规程》是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熟悉、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是做好检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对重要规章知之不多、不详、不深就不可能搞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因此希望参加检查的每个同志多花点功夫反复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力求耳熟能详尤其是从事干部工作时间不长的同志对一些重要规定最好能够背下来。同时还要认真学习有关工作细则明确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方法。

 二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检查组下去之前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大体情况作些必要的了解尽可能心中有数。要有针对性地拟定工作方案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做好准备。下去之后要及时与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和配合。对被检查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来。特别是对那些需要党委(党组)纠正和解决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指出问题要讲党性、讲原则不回避矛盾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慎重对待。检查组要根据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多研究多商量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里请示。这次检查每个组都有明确的分工在每个县检查的时间大体安排 3 天左右在每个部门检查的时间不超过 1 天半主要检查市管干部或部门管理干部的任用情况。检查结束时要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加强干部选任、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对于一些重要问题要形成专题材料。

  三要严谨守纪维护形象。同志们是市委组织部委派参加检查工作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市委组织部及市级机关的形象。市委组织部参加检查的同志要起表率作用要把“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到检查工作中 把市委组织部及市级机关干部良好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风貌展现出来。每个同志都要有很强的纪律意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检查中一定要严谨周密 不能有半点马虎。

 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

 妥善保管文件材料谈论工作方面的问题注意内外有别不在无关的场合议论不同无关的人议论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在生活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办事不搞特殊。

  四要加强领导齐心协力。担任检查组组长的两位部领导和 1 位副县经组织员熟悉干部工...

篇六: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全文内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条例共分:0 10 章2 +42 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立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监督职责等。第二章至第九章分别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第十章“附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正确用人导向还没有得到很好体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

 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如何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要忠于职守、惟行惟勤,善于监督、敢于较真。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体系,完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带电长牙”、威力充分释放。

 《办法》内容逐条学习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第三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

 中央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宏观指导,地方党委组织部和垂直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

 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第六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第七条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

 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第八条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第九条 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第十条 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

 第三 章

 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第十二条

 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把酝酿贯穿始终,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会议讨论决定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领导班子成员对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向干部监督机构了解情况,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 1 次自查。

 第十五条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善“12380”举报受理平台,提高举报受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十六条

 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一般每年召开 1 次,重要情况随时沟通。

 第四章

 任前事项报告 第十七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一)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即将离任前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 (三)因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暂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 (四)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五)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 (六)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七)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八)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党政正职职级晋升或者岗位变动的,以及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满 3 年进行调整的; (九)领导干部因问责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撤职,影响期满拟重新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提拔任职的; (十)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本人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含外籍专家),因工作需要在限制性岗位任职的;

 (十一)干部达到任职或者退休年龄界限,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 (十二)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十八条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核研究,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或者未经同意的人选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同意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

 第五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每年应当结合全会或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地方一般为参加和列席全会人员,其他单位一般为参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会议人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代表。

 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地方一般为本级党委近一年内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一般为近一年内提拔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十一条

 “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被评议地方和单位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约谈、责令作出说明等方式,督促被评议地方和单位整改。对认可度明显偏低的干部,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应当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作出说明,并视情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应当向参加民主评议人员通报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六章

 专项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巡察期间,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派出检查组等方式,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结合专项检查,可以对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在巡视巡察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检查前,巡视巡察组应当向检查组提供所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当提供给巡视巡察组,并写入巡视巡察报告。

 第二十五条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形成检查情况报告,报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党委(党

 组)负责人审定后,与巡视巡察情况一并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六条

 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情况,对照检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于收到反馈意见后 2 个月内向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十七条

 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视情开展重点检查。

 第七章

 离任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离任时,应当对其任职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

 离任检查通过民主评议、查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材料、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条

 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开展。对拟提拔重用的检查对象,结合干部考察工作进行,检查结果在考察材料中予以反映,并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八章

 问题核查

 第三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应当采取调查核实、提醒、函询或者要求作出说明等方式办理。

 第三十二条

 对严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办理单位应当认真组织调查,不得层层下转。查核结果和处理意见一般在 2 个月内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第三十三条

 对提拔任现职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撤职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且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也可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倒查,并及时形成倒查工作报告。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力,出现重大用人失察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用人导向出现偏差,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选人用人问题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力,导致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六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 (二)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三)不按照规定对所属地方、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导致问题突出的; (四)对反映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选人用人问题不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作出处理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七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回复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并提出结论性意见的; (二)对收到的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不按照规定调查核实,或者对相关违纪违法问题不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八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的; (二)考察严重失真失实,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泄露重要考察信息的; (三)不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或者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不如实报告,以及不按照规定对问题进行了解核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九条

 党委(党组)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第四十条

 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者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应当给...

篇七: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莲山

 课件

 为了贯彻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的要求,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决定, 从 10 月 18 日开始派出检查组, 对一区三县和部分市级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前不久, 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开展干部选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 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

 今天的会议, 主要是研究如何做好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是在全国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贺国强同志“9. 28” 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讲话精神的重要时刻开展的, 是 《干部任用条例》 颁布实施以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的一次集中全面检查。

 市委对这次检查很重视, 市委熊书记和陈部长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10 月 8 日, 市委召开办公会, 熊书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 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地、 刚性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和有关规定,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严厉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并在一定范围内通

 报检查的情况。

 下面, 我就如何做好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切实提高认识, 增强做好检查工作的责任感

 《干部任用条例》 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通过监督检查, 促进《干部任用条例》 的贯彻落实, 对于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 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导向, 形成广纳群贤、 人尽其才、 能上能下、 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 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 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忠诚地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原则、 标准和程序, 切实把那些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以实现人民的愿望、 满足人民的需要、 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

 表” 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是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的重要保证。

 建立制度固然重要,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同样重要。《干部任用条例》 颁布以来,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 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 标准、 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 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 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 贯彻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 甚至出现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因此, 抓好《干部任用条例》 的贯彻落实, 任务还相当繁重。

 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及时总结和推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有利于促进《干部任用条例》 的落实。

 同时, 《干部任用条例》 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

 加强监督检查, 推动《干部任用条例》 的贯彻执行, 也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 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 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三,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

 当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 但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有的甚至相当严重。

 去年以来, 仅市委组织部接到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就有 19 件, 还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

 因很多, 也很复杂, 但都与不按规定的原则、 标准、 程序和纪律办事有直接关系。

 加强监督检查, 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督促各级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自觉遵守干部人事纪律, 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四, 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对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开展检查, 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

 1998 年以来, 省、 地、 市委组织部先后派出检查组, 对我市及县(区)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也开展了检查。

 实践证明, 加强检查, 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它体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 增强了各级党委 (党组)

 及其组织 (人事)

 部门按规定的原则、 标准、 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也有利于发现和查处存在的问题。

 要把《干部任用条例》 落到实处, 就必须定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 执行情况的集中检查和随时随地进行必要的抽查。

  我们这次对 4 个县(区)

 和 5 个市级部门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做好了, 对被检查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将是一个大的促进, 也将为今后搞好《干部任用条例》 执行情况检查积累经验。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工作。

  二、 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办法》 的要求, 深入扎实地做好检查工作

 这些年来, 市委组织部和各地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中, 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五个必须” :

  一是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 为基本依据, 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 进行深入检查。

  二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坚持走群众路线,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是必须依靠和尊重被检查单位党组织, 争取配合支持, 加强协调沟通。

  四是必须把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检查办法。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干部选任工作规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 就是这些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

 明确了监督检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监督检查的对象、 内容、 方式、 纪律、 责任等, 是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规章, 要认真贯彻落实。

 在这次检查中, 我们要继续坚持“五个必须” , 认真按照《监督检查办法》 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一, 要善于抓住重点。

 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自 2002 年 7 月《干部任用条例》 颁布特别是 2004 年 9 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要进行全面了解。

 重点要做到“五看” :

 一是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学习宣传《条例》 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主要看是否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条例》 和规定, 组织(人事)

 干部精通《条例和规定》, 同时, 也要检查干部群众是不是了解《条例》 和有关规定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经验。

 三是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条例》 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党委(党组)

 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 , 以及组织(人事)

 部门在民主推荐、 组织考察、 集体讨论决定、 任职等环节上, 是否严格执行了《条例》 的有关规定, 有没有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现象。四是看是不是严格遵守了干部人事纪律, 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

 督、 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取得了什么效果, 存在哪些不足, 分析发生原因。

 五是看干部群众的认可情况, 检查县(区) 和抽查部门时, 采取民主测评等方式, 看看干部群众对本地本部门任用的干部认不认可,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不满意。

  第二, 要善于广泛听取意见。

 搞好监督检查, 运用正确的方法很重要。

 检查中, 应当做到“两个充分” 。

 一是充分利用有关材料。干部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 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历史记录,反映了被检查单位用人的主要情况。

 对干部任免材料、 民主推荐的原始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 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部门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等, 要认真细致地查阅。

 二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到一个单位检查,除了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外, 要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执纪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同志、 部分退下来的老同志个别谈话、 听取意见。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后, 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检查公告, 向干部群众说明来意, 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 要善于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

 检查中, 要认真总结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的好做法、 好经验, 尤其是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机制改革的新探索、 新经验。

 要注意发现典型, 对坚持原则、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办事、 敢于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 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表扬。

 同时, 要善于发现存在

 的突出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 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纠正问题。

 对被检查单位来说, 肯定成绩是一种促进, 指出问题是一种更好更有力的促进。

 因此, 各检查组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 的规定, 认真检查被检查单位在干部的民主推荐、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 任职过程中, 是不是严格遵循了《干部任用条例》, 有没有提拔干部未进行民主推荐, 考察干部不深不细、 走了过场, 讨论决定干部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以及以书记办公会或党委(党组) 领导成员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等情况。

 尤其要注意发现表面上走程序、 背后搞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现象。

 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要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来, 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明显违反 《干部任用条例》 的行为, 要督促纠正。

 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大但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 可责成被检查单位认真调查核实; 对不便于让被检查单位查核的, 可以带回来,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圆满完成检查的各项任务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是一项政治性、 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

 工作中, 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学好文件, 熟悉政策。《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办法》、《程序监督办法》、 两个《规程》 是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 熟悉、精通《干部任用条例》 和有关规定, 是做好检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如果对重要规章知之不多、 不详、 不深, 就不可能搞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

 因此, 希望参加检查的每个同志多花点功夫, 反复学习《干部任用条例》 和有关规定, 力求耳熟能详, 尤其是从事干部工作时间不长的同志, 对一些重要规定最好能够背下来。

 同时, 还要认真学习有关工作细则, 明确检查的指导思想、 主要任务、 基本要求和工作方法。

  二要坚持原则, 讲究方法。

 检查组下去之前, 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大体情况作些必要的了解, 尽可能心中有数。

 要有针对性地拟定工作方案, 为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做好准备。

 下去之后, 要及时与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 沟通情况, 争取支持和配合。

 对被检查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好的做法和经验, 要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 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来。

 特别是对那些需要党委(党组) 纠正和解决的问题, 要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指出问题要讲党性、 讲原则, 不回避矛盾, 同时, 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慎重对待。

 检查组要根据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多研究, 多商量, 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里请示。

 这次检查, 每个组都有明确的分工, 在每个县检查的时间大体安排 3 天左右, 在每个部门检查的时间不超过 1 天半,主要检查市管干部或部门管理干部的任用情况。

 检查结束时, 要认真撰写检查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 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对被检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 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对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和加强干部选任、 干

 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对于一些重要问题, 要形成专题材料。

  三要严谨守纪, 维护形象。

 同志们是市委组织部委派参加检查工作的, 一言一行代表着市委组织部及市级机关的形象。

 市委组织部参加检查的同志要起表率作用, 要把“树形象” 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到检查工作中, 把市委组织部及市级机关干部良好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风貌展现出来。

 每个同志都要有很强的纪律意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检查中一定要严谨周密, 不能有半点马虎。

 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文件材料, 谈论工作方面的问题注意内外有别, 不在无关的场合议论, 不同无关的人议论, 坚决防止失密、 泄密事件发生。

 在生活方面, 要严格按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办事, 不搞特殊。

  四要加强领导, 齐心协力。

 担任检查组组长的两位部领导和 1位副县经组织...

篇八: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选拔任用,考察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报告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一、加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 淫 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 喳 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

 裕 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 幼 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 赡 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枢 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 枕 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 芭 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 痢 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 劝 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 赶 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 椿 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 僚 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 招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 糖 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弛 ,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 迹 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 滤 性和主动性。

  二、 折 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 碌 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 球 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 颠 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 臂 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 努 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 氧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 啸 向,按照“凭实绩、重 附 德才、看民意”的原则 罚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尚 ,自

 觉遵守干部工作纪 蚂 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 宰 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 阑 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 侍 环节,严把“五关”:

 劣 一是把好资格审

  查 即 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 贴 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 粗 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 衅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 轿 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 午 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 陌 公平、公开、公正,落 囱 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 袒 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各 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 闲 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 秤 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莆 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 仰 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 晋 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 军 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 星 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 贤 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 赵 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 龟 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 召 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 夺 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 硫 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 屑 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 樱 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 符 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 学 ,通过不记名投票、个 刨 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 噪 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 惊 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 琉 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 夜 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 押 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 抬 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 诚 ,坚持做到“三不上会 邪 ”,即“民主测评结果 头 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 涕 会人数60%以上的不 识 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 幼 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 维的不上会”;党委委员 误 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 议 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 寨 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 垣 ;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 归 话关,我院 XX 年选拔 糟 任用调整了 15 名科级 冉 干部,由学院纪

 委组织 灌 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 神 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 忠 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 脱 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 颜 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扒

 三、以落实群众“ 兄 四权”为准则,不断增 鱼 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劳 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 间 察预告制,落实群众“ 龚 知情权”,坚持在考察 满 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 蛛 、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 窖 沟通和征求

  意见, 闷 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 宇 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 芝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 攀 是落实群众“参与权” 渴 ,在推荐工作中,明确 毋 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 疾 围、层次、人数和比例 裕 。在具体实施中,要求 口 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盾 参加;三是落实群众“ 众 选择权”,充分尊重群 签 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 琳 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 骗 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 治 ,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 怎 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 面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 旨 权”,将选拔任用干部 推 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 诡 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 哥 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皮 ,对群众的反映的,做 野 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 芯 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 祷 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 蒲 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 星 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 泽 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 为 差距。

  1、进一步 各 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 依 任用政策法规。学习

 贯 愈 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 宰 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 莲 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 踩 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 祥 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 屯 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 苫 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 峙 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 悔 ,把握本质熟练运用; 科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燥 ,进一步营造学政策、 曼 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盅

 2、进一步加强执行 鸽 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 讣 。在进一步注重“四严 蛾 ”的基础上抓规范:严 臆 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 逾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 袭 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 瘟 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 寒 序,规范选拔任用

  真 过程;严格遵守纪律, 荐 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滔 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 校 深化,进一步细化、落 庚 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破

 3、进一步探索竞 砍 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 楞 干部后备队伍。今后, 糠 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 炒 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 湘 ,从思想上找差距,从 烬 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 唆 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 钦 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 促 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 取 ;搭建择优平台,加大 怎 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 悬 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 融 ,能干成事者有地位, 陷 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 昆 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 腑 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 砚 素质高、综合能力强、 必 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 揪 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 芍 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 秋 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 傀 争力。

 干部提拔任用考 鼎 核材料一

 xx,男 富 ,*年*月*日生,汉 盎 族。19**年*月毕 耘 业于*专业,大学文化 史 程度。中共党员,高级 逛 职称。*年*月参加工 议作。

  xx 同志参加 苞 工作以来,一直从事* 霓 *工作,他以饱满的热 湾 情、务实的作风、高度 狂 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 藉 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菲 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 瓣 ,利用自身优势,创造 彤 性地开展工作,较好

 有

 地履行了一名副主任 蓖 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 沦 定成绩,树立了良好的 姚 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 铃 干部群众的好评。其各 滩 方面表现如下:

 一、思 陆 想上

  该同志思想政 咬 治素质高,与党组织保 骡 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 汲 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他 整 十几年如一日,始终以 涅 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 氧 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 了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底 ”的时代责任,立足本 狮 职工作,努力学习“三 躲 个代表”重要思想,善 鸥 于思考和总结,并在实 麻 践中综合运用,政治立 瘫 场坚定。他结合“保持 盔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笺 活动的开展学习,认真 颜 学习“三个代表”的重 惟 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 遂 “十七大”精神,关心 帆 国内外政治时事,爱党 巧 、爱国、爱人民、爱* 透 *事业。思想先进,在 页 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 颈 锤炼下,他在思想和工 努 作上日趋成熟,成为思 蚊 想、政治、业务全面过 羔 硬的青年干部。

 二、工 莱 作上

  xx 同志对工 无 作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香 ,求真务实,兢兢业业 英 ,勤于学习,刻苦钻研 体 ,谦虚谨慎,无论是在 篮 配合主任管理时还是独 漾 立负责部门工作中,都 隐 能发挥自身的优势,较 四 好地完成了总务管理工 欣 作,得到一致好评。他 纱 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 摹 己,始终脚踏实地,认 虞 真负责,早来晚走,扎 精 实努力,勇于创新,一 瑶 心扑在工作上,表现出 致 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 撵 的工作责任感。任 xx 伺 处副主任以来,工作主 此动有条理,注重团队精 牌 神,善于管理,效率高 豢 ,不拖泥带水。有热情 钳 ,业务能力强,工作考 橱 虑全面、成熟、工作有 仪成就。在工作中牢固树 惕 立了总务工作为教学一 颂 线服务的思想,甘为后 榆 勤战线上的无名英雄, 煮 坚持“后勤工作必须服 瀑务于教学工作中心”的 伊 原则,处处严格要求自 骤 己,吃苦在前,享受在 种 后,尽心尽力做好后勤 们 服务工作,使管理水平 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 没 高。

  在对待本职工 残 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 止 的同时,xx 同志还积 铱 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中心 地 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 钢 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 宅 ,不搞形式主义,总是 喜 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 幼 ,不断创新,为各个部 喻 门提供服务。正是由于 造 在工作中对自己的严格 建 要求,在对待每一项工 允 作都一丝不苟的严谨态 予 度和好学好钻的工作韧 硝 性,使得他建立了较高 泛 的威信,形成了良好的 瘁 口碑。由于成绩突出, 指 曾多次荣获优秀工作

 者 旁 、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 携 称号。

 三、学习上

  趾 xx 同志注重认真学习 秽 ,提高修养。一方面注 灶 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尧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 傻 东思想,正确学习领会 夺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弄 表”重要思想精髓,做 瑰 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 龚 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注 侦 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 胀 平时十分注重阅读报纸 服 杂志,从中吸取知识, 欢 刻苦钻研电脑知识,努 译 力从各方面夯实自己的 仪 文化功底,积极开展办 留 公自动化。第三,注重 僻 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书 托 本上学,从文件中看, 哪 在工作实践中摸索,通 楚 过学习,使自己成为业 伪 务的行家,岗位的能手 腰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 藩 了自己的修养。

 四、生 哥 活上

  生活上不骄不 虎 躁,作风严谨,遵章守 呜 纪,廉洁自律,不侵占 糕 公家一分一厘。为人谦 垄 虚谨慎,善于听取他人 吊 意见,博采众长,不断 犹 完善自己。严以律己, 棱 宽以待人,尊重领导, 畦 团结同志。心肠热,乐 翱 于助人,热心帮助其他 僵 有困难的员工,考虑他 壹 人的多,考虑自己的少 怪 ,是同事们心目中的好 床 同事。在平时的工作中 姚 ,他能够做到对同事关 酶 心爱护、热心帮助,经 挎 常找同事谈心,及时了 扬 解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 歇 和工作想法。由于有他 染 做好员工的思想沟通和 亨 引导,使得总务处人员 楔 思想进步,工作态度积 钥 极向上。

 总之,x 胀 x 同志在学习上做到了 传 坚持不懈,与时俱进, 阉政治思想成熟;工作上 潮 做到了脚踏实地,开拓 遇 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须 生活上做到了谦虚谨慎 淌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我 ,工作作风实。在多年 愚 的工作中,各方面都是 熄 经得起考验的,是一位 搜 政治素养高、协调能力 敌 强,善协作、重实干的 栏 好干部,特向组织部门 摘 作出郑重推荐。

 XX 年 曰 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 络 题报告

  XX 年来, 嘛 我院党组坚持以十八大 肄 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 啸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 篡 拔任用工作条例》,坚 砧 持干部选任的原则、标 淹 准和导向,以培养信念 凋 坚定、为民服务、勤政 旨务实、敢于担当、清正 败 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 冲 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阴 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正 。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 瓷 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 脏 院共提拔中层领导干部 臭 1 名,目前全院中层干 盔部共 18 名,其中女干 雍 部 4 名,35 岁以下中 遇 层干部 8 名,占全体中 丈 层领导干部 44%,本 推 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层 狸 干部 18名,占全体中 罐 层领导干部 100%。

 尺 总体来说我院中层干部 娱 结构合理。

 二、干部选 铱 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 坚 潍 持标准,严格程序,确 那 保质量

  我院严格遵 脏 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常 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 甄 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 右 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 掸 标准,

 坚持群众公认、 抒 注重实绩。在确定考察 明 对象时,把民主推荐的 莫 结果作为重要的依据之 疚 一,但不是简单地以票 烛 取人,在民主推荐中正 种 确地分析和对待推荐票 梧 数,把推荐得票与组织 谭 掌握情况、干部一贯表 拖 现、工作需要相结合, 鸣 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发 的干部进行全面分析, 规 切实把政治坚定、作风 铸 过硬、埋头苦干、默默 详 奉献、群众公认的干部 脏 选拔上来。对干部选拔 漾 任用过程中的动议、民 爬 主推荐、考察、讨论决 辙 定、任用公示、任前谈 绣 话等各个环节,都严格 贫 把好关。重点把好推荐 盏 关,我院把民主推荐作 谩 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 炮 、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 类 ,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 曝 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 不 主程序。严格把好考察 绎 关,首先是制定好考察 胳 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 腥 间,提前发布考察预告 激 ;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 邓 ,把干部的党性原则、 湘 思想品质、廉洁自律、 瀑 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 鱼 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 褒 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 纬 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 碑 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 续 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 彰 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 给 能、勤、绩、廉等方面 阅 的情况。考察中,采用 散 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 颊 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 剩 ,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 晤 的考察结论。关键把好 玄 讨论决定关,党组讨论 纬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 略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 杰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衍 定的原则。严格执行《 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挣 工作条例》,做到四个 拯 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 脸 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 戊 上会,没

 有经过考察的 轴 拟任人选不上会,没有 田 征求院纪检组意见的不 烙 上会,群众举报问题未 责 经调查核实的不上会。

 窗

篇九: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后, 我县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过程中,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 好干部标准的把握上还存在困难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 习总书记指出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是“信念坚定、 为民服务、 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 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但是, 在贯彻执行过程中, 特别具体到每个干部就显得有些笼统, 缺乏详尽具体、 统一认可的好干部细则标准, 从而对好干部的考核评价还存在标准不好把握的困难, 希望上级组织部门特别是中组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二、 客观、 科学、 全面评价干部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提出, 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客观、 科学、全面考核评价干部。

 但是, 现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 缺乏科学、 具体、 简便易行的评价标准, 坚持和强调的“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 考察内容模式化, 考察材料格式化, 加之平时对干部的日常考核不深入、 不全面, 使用干部时突击性考察干部多, 不能突出干部的特点, 难以做到用人所长避人所短, 人岗相适, 从而客观、 科学、 全面评价干部还存在困难。

 三、 不唯票取人在落实上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强调, 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 不能唯票选人, 适当加强领导班子、 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

 但是在干部考察中,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还是必须的环节, 目前, 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对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 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比重, 怎样把握好几者之间的权重分配成为最大的难题, 不唯票取人在落实上还存在困难。

  四、 不唯考不唯分取人凭实绩选拔干部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强调, 不能唯考取人, 要凭实绩选拔干部。

 但在贯彻落实中, 凭实绩考核评价干部还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考核标准制定难以做到科学合理。

 不同岗位的干部分工不同, 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 难以制定一个既具有针对性又统一适用的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二是业绩成效评价难以体现全面准确。由于缺乏明确的尺度和量化的标准,不同的考察组评价干部也不一致。

 加之, 若考察到喜欢数字注水夸大政绩的干部时, 短短的考察时间内, 考察组识别判断未必真实准确, 考核评价未必客观科学。

 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制定出台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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