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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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市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引导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实践,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依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编委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最新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整合资源,试点引领,扩面推进,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发展基层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社工”)队伍,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

 围绕基层关切,回应群众期盼,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2.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挥专业优势,优化服务供给,促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3. 坚持循序渐进。按照试点先行、扩面推进、全面覆盖的路径,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资金使用、服务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

 4. 坚持部门协同。社工站项目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三)工作目标。从 2021 年开始,利用*年时间,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形成我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2021 年,市里从 *个县(区)中选取 *个县(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试点;2022 年,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覆盖全市 **%以上;2023 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

 二、职责分工

 (一)市级民政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指导县(区)落实方案要求,开展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绩效评估,对所辖县(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人员

 招聘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每半年对所属县(区)的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县(区)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实施本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指导承接机构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监督承接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招聘工作,督促其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三)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 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服务内容

 (一)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服务,并为社会

 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三)儿童福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

 (四)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

 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有需求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等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

 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

 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未经市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至少 *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 40 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驻站社工 3 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 县(区)xx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五、服务协议

 (一)服务协议由县(区)民政局和承接机构两方签订。其中,县(区)民政局为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承接机构指本市域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服务协议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原则上以 3 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

 六、实施步骤

 (―)制定工作计划。2021 年*月(2022 年、2023 年 *月)底前,试点县(区)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实施政府采购。2021 年 *月(2022 年、2023 年 *月)底前,县(区)级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釆购等工作,确定承

 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三)加强示范培训。市级民政部门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业务示范培训。市民政部门结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依托省内相关高校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围绕民政法规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进行专业技能和督导培训,提高驻站社工政策水平、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

 (四)开展驻站服务。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 1 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市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抽查,市民政部门每半年、县(区)民政部门每季度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月底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试点引领。择优确定县(区)先行先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规范流程,制定标准,加强监管,努力形成可复制做法,示范引领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适度扩大试点范围。

 (二)强化资金保障。社工站项目经费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区)按照年度预算总额不高于 5%标准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本级民政各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保障社工站项目实施;在财政资金主体保障的前提下,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工作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人员选用标准和选用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评估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四)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

 宣传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取得的社会成效,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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