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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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完整版】

 

 2009 年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09 年以来, 我局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在文物的管理上坚持“一手抓繁荣, 一手抓管理” 的原则, 积极响应市委、 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坚持依法行政, 坚决打击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规、 违法行为。

 狠抓执法队伍的思想、 作风、 业务和综合素质建设,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规范自 由裁量权, 推行说理式文书, 大力宣传文物管理的法律、 法规, 保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

 一、 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文物科 3 人、 文化市场管理科 2 人、 稽查队专职执法人员 6 人, 各乡 镇兼职行政执法人员 14 人, 每人都有执法证, 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形成全市范围的执法网络。

 文物科、 文化市场管理科、 稽查队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博物馆正在新建中。

 稽查队有专用的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 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和专用的执法车辆, 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承诺城区 20 分钟乡 镇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高邮的文物工作在各方支持下繁荣发展。

 二、 领导高度重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是全市文物市场的主管部门, 肩 负着繁荣市场、 规划市场的重任。

 依法行政工作的优劣, 直接影响到我市文物市场的繁荣、发展和规范,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 的素质, 建立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保证。

 局领导每月 召集市场科、 稽查队全体人员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研究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制定工作

  -2- 措施, 签订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行政、 廉洁从政责任书, 从制度上保障全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 年我局根据市法制办的指导意见, 重新修订出台了《高邮市文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 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 公布。

 通过责任制的制定并结合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 认真梳理了 执法依据, 明确了 执法种类, 分解了 执法岗位, 落实了 执法责任。

 为了 加强内部监督, 完善内部考核机制, 我局先后出台了 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配套制度。

 具体有《文物局机关建设十项制度》 、 《文物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 《文物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 、 《文物局实施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 《文物局受理群众投诉、 求助登记制度》 、 《文物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 《文物局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文物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 等。

 坚持靠制度管人, 按制度办事, 凭制度奖惩, 促进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 加强学习, 推行说理式文书 行政执法工作是与时具进的,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 必须不断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 的学习, 局长室年初即制定学法计划, 党组班子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 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等专业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等行政法规为主, 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 学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 始终把学法、 用法当作全局工作任务之一来完成, 一以贯之, 力求抓出成效。

 在实际工作中, 为了 准确把握行政处罚的尺度, 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 认真学习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 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了 《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 。

 在

  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 对每一个案件的查处, 都实行阳光操作, 公示上墙。

 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集体讨论, 办案人员 必须向与会人员 汇报案件调查的经过, 陈述案件的事实, 提供调查的证据, 说明处理的依据和作出处罚决定的理由。

 对于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 适用的, 坚持适用。

 对于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 选择适用的, 我们依据行政执法自 由裁量尺度, 结合案件的情节轻重, 确定行政处罚的标准。

 行政执法说到底, 是人性化执法, 以人为本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如果离开了 人性化, 一切都无从谈起。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是人性化的最好体现, 它既纠正了 过去执法文书过于简单、 概括、 模糊、 说理性差的缺陷, 又起到以案说法, 摆事实,讲道理以及宣传相关法律、 法规, 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申辩权, 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诉途径, 维护其合法权益,得到了 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

 2008 年, 我局的文物执法卷宗参加省文化厅卷宗评比获得了 一等奖。

 四、 服务大局, 文物执法工作成绩斐然 2009 年 是我局文物工作的关键的一年, 行政执法工作是全局工作的保障, 市场科规范文物行政许可程序, 严格控制盂城驿周边地区, 南门大街、 北门大街等文保单位及古街区周边地区的民宅翻建, 努力保护文保单位和古街区的历史风貌。

 稽查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打击文物市场的非法交易, 保护国有文物的安全, 今年 10月 份, 龙虬镇一居民发现一块石碑, 稽查队获知后, 立即赶往该居民家中, 与当事人沟通后, 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碑进行保存, 后经文物科专家鉴定, 此碑有题字有落款, 对考证古文游台的历史具有一定的价值。

 稽查队行政执法人员 配合文物科完成了 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工作, 在文物普查工作中。

 遇到群众不配合的,

  -4- 执法人员 及时进行处理; 遇到群众不理解的, 执法人员 及时向群众进行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 保证了 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阶段全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254 处, 含复查文物点 49 处, 新发现文物点 205 处, 其中今年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139 处, 新发现 115 处, 普查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均居扬州市县之首。

 我局在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中, 虽然取得了 一些成绩, 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们一定以此次检查为动力,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 的学习,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 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把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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